《红楼梦》最突出的艺术成就之一,就是成功地塑造了一批女性人物的典型形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作者所塑造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十分成功的,比如宁国府里大少奶奶秦可卿的形象,便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困惑和遗憾。
而有关秦可卿的身世、死因以及丧葬的奢侈,大约是该书留给读者的最大的谜团,也是至今让研究者争论不休、让读者最为不解的问题之一。
秦可卿形象的矛盾性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红楼梦》一书整体上所取得的思想和艺术成就,同时也由于该书在文学史上崇高的地位,人们谈论得最多的是其性格和命运的复杂性,却很少有人去轻易怀疑秦可卿形象的缺陷和不足,更少有人去细究其形象内在的矛盾性。
一、秦可卿的淫妇嫌疑与她在贾府上下的口碑相矛盾
若问《红楼梦》中最淫荡的女人是谁?可能有好多人都会想到秦可卿。为什么人们会有这样的想法或看法呢?是因为书中有不少关于秦可卿淫荡的指斥和交代。
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时,看到的关于秦可卿的判画上有一座高楼,上面一位美人悬梁自尽,后面的判词是:“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同时,宝玉听到的有关秦可卿的判曲是:“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实在宁,宿孽总因情!”
研究者们认为,秦可卿的判词与判曲,都指出宁国府败家的首要原因,就在于秦可卿的滥情、淫荡。判画则暗示出秦可卿的结局为上吊自杀。
秦可卿安排宝玉睡午觉时,有关她的卧室陈设的描写,被渲染得充满了香艳和妖冶之气,也暗示出秦可卿是一个生活奢靡、沉溺淫欲的人。
有关秦可卿淫荡的根据,还来自于宁府老奴焦大的醉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一般认为,“爬灰”指秦可卿和公公贾珍通奸,“养小叔子”指秦可卿和贾蔷私通。
另外,常常被研究者们拿来作为秦可卿淫荡的旁证,还有甲戌本上的一段批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1]
不过,以上有关秦可卿淫荡的说法,一是来自于作者对其所作的基本定位,二是来自于书中对秦可卿的侧面描写,三是来自于批书人对该书情节删改的透露,而在对秦可卿的正面和直接描写中,并不见一丝一毫的淫荡行为。
因而,也有许多研究者认为,有关秦可卿淫荡的说法,在作者对她的实际描写中并没有坐实,也就是说,她的“淫”名听起来好像有,但在书中却找不到实际表现。
退一步讲,就算作者最初真写过‘淫丧天香楼’的情节,但这样的情节后来又被删去了,等于说作者修改了原来的构思,让其由一个淫荡的女人变为清醒的智者,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作者原有的定位呢?
读者现在不仅看不到书中对其淫荡行为有任何直接的描写,就连判词、判曲中所突出的滥情也谈不上,书中同样找不到她滥情的直接描写。
然而无论怎样,秦可卿还是很难摆脱淫荡的嫌疑,或者说,由于有作者的角色定位和结论性评价,她要把淫荡、滥情的臭名完全洗刷掉,似乎也是不可能的。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来指证她确实是淫荡和滥情的,但好多侧面的描写和暗示,都让她百口难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总之,尽管书中没有任何对秦可卿淫荡和滥情的直接描写,但她淫荡和滥情的名声却早已深入人心,而且对此很少有人提出质疑。
一般说来,评价小说中的人物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光要看作者对其所作的直接定位,而且要看这个人物的实际言行,还需要看周围的人们对其是如何评价的。
通过细读文本,认真搜寻贾府上下对秦可卿的看法,我们发现秦可卿在贾府人们的心目中,不但不是一个淫荡和滥情的女人,反而可以称得上是一位非常贤淑的小字辈媳妇,她在贾府中竟然有着非常好的口碑。
第五回写秦可卿安排宝玉睡午觉时,书中这样写道:“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平和,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见他去安置宝玉,自是安稳的。”
这段文字说明,贾母对秦可卿印象极好,她在贾母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如果她真是个淫荡、滥情的人,贾母不会一无所知,对她的态度便会有所保留。
其次看公公、婆婆是如何评价她的。
秦可卿死后,贾珍当着众人的面这样说道:“合家大小,谁不知道我这儿媳比儿子还强十倍。如今伸腿去了,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
第十回,尤氏对璜大奶奶说起儿媳妇的病情时,如此说道:“‘倘或他有个好和歹,你再娶这么一个媳妇,这么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他这为人行事,那个亲戚,那个一家的长辈不喜欢他?”
试想一下,如果贾珍真与儿媳有不伦之情,还会在大庭广众毫无遮拦地赞美儿媳吗?贾珍与儿媳的丑事能躲得过尤氏的眼睛吗?尤氏还能如此高调地称赞秦可卿吗?
再看看荣宁二府其他老少众人,在秦可卿死后是如何表达惋惜和哀痛之情的:“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莫不悲嚎痛哭者。”
从上面不同地位、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人,对秦可卿极高的评价和对她早夭的无比痛惜中看出,秦可卿在荣宁二府中的人际关系究竟有多好,实在是超过了读者的想象。
一方面是臭名昭著的淫妇,一方面是贤淑的晚辈媳妇,究竟哪个是真正的秦可卿呢?淫妇与贤女处于伦理的两极,如此高度对立的形象,又如何让读者将其统一在秦可卿身上呢?
二、秦可卿的平生经历与她托梦给凤姐的警示相矛盾
秦可卿属于金陵十二钗之一,是正钗中作者唯一写出最后结局的一个人物,按说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作者是要浓墨重彩地去写的。
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作者用在她身上的笔墨极少,从第五回出场,到第十三回死去,对她的描写只有寥寥几百字,她所说的话前后加起来,大概也没有超过十句。
书中对她的正面描写,较大的场面仅有三次,第一次是贾母带宝玉等人到宁府赏花,期间宝玉要睡午觉,由秦可卿来安排;第二次是宁府设宴请王熙凤闲坐,秦可卿让宝玉、凤姐会见其弟秦钟;第三次秦可卿养病期间,王熙凤去探病,秦可卿向凤姐倾诉衷肠。
还有一次很重要的侧面描写,是秦可卿弥留之际,托梦给王熙凤。大约从她一出场,一直到突然去世为止,秦可卿最重要的故事,似乎用“生病”便可概括,除此之外,没有见到她还有其他什么重要的经历。
但书中有一段有关秦可卿的石破天惊的侧面描写,这就是她在弥留之际给王熙凤托梦。如果没有托梦这一节,无论怎么说,秦可卿都不过是贾府中一位普通的女子。然而有了这一不同寻常的情节,她竟然从一介凡庸之辈一跃而成为贾府中的“先知先觉者”,其形象的跨度之大令读者目瞪口呆,也让不少研究者为之困惑不解。
我们先看看秦可卿是如何给凤姐托梦的。
如果不是书中明确指出,秦可卿向王熙凤托梦,谁又能轻易想得到,那段内容丰富、见解深刻而又振聋发聩,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惊心动魄的话,会出自于秦可卿之口呢!
看看这段非同寻常的话,又是常言道,又是俗语云,把贾家面临的危机以及未来的出路,分析得如此透彻和清晰,贾家除了贾母等很少几个有阅历的人,谁能有如此高远而深邃的见识呢!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秦可卿本是比王熙凤低一辈的年轻媳妇,此刻却像一位世事洞明、大彻大悟的长者,完全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气,在言之谆谆地训导着、点拨着王熙凤。她不仅指出了贾家时下存在的流弊,而且还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乘现在贾家还没有垮掉,赶紧在祖坟旁边多置一些地,同时把家塾设在那儿,这样以后贾家即使败落了,不光有个退守落脚之地,子弟还可以通过读书、科举去谋求发展。
一般来说,一个人头脑中的任何思想,都需要建立在他的人生经历、经验、思考和感悟的基础上,而决不可能凭空产生。
而秦可卿呢,作为一个年龄最大也就二十来岁的重孙辈媳妇,从书中的实际描写来看,基本上没有过管理家务的经历,从出场到去世,主要“事迹”都是在生病,平日里的活动不过是照顾公婆丈夫饮食起居,也从来没有发表过一句有关家族现状、前途的言论。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并不居于贾府中心舞台的女子,在弥留之际却忽然蜕变成了家族命运的预言家,成了贾府中众人独醉我独醒的“智者”,谁能相信秦可卿会有这样的人生经验和智慧呢,读者又如何能把一直病恹恹的秦可卿,与这位洞悉一切的高人统一在一起呢!
因而秦可卿向凤姐托梦一节,实在偏离了读者对她的基本印象,也超出了读者的想象。作者安排托梦一节,似乎要为秦可卿洗刷淫妇的骂名,孰不知将秦可卿这样一拔高,却造成了其形象的内在分裂,因而也让其失去了真实性和可信度。
著名红学家吴世昌先生、马瑞芳先生,都曾经曾经论述过秦可卿托梦的不合理性,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这一节有可能是从贾元春身上移植过来的。
理由是,秦可卿的身份和为人不大适合提出这样的警告,而贾元春身上却维系着贾府的安危,当元春在宫中失势甚至获罪时,必然会影响到她的娘家,贾府就会遭遇到灭顶之灾,在那样的情况下,如何让贾氏族人不至于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便会成为贾元春反复考虑的问题,所以她会托梦给荣府管家人王熙凤。[2]
笔者认为,两位著名学者的看法是很有见地的,因为从说话人的口气以及所显示的远见卓识来看,只有元春的身份、地位、智慧与其相匹配,除此之外没有更适合的人能说出这段话。
依照人生经历、治家能力,贾母具有说这段话的资格和条件,但贾母只顾颐养天年享清福,并没有如此清醒的头脑,即使她对贾家的未来有充分的思考,那也犯不着去向谁托梦,该如何去应对,她直接安排布置就可以了。
三、秦可卿的身世地位与她所享受的奢华葬礼相矛盾
《红楼梦》主要以家庭日常生活为基本内容,那种极其宏大的场面描写并不多,然而秦可卿的葬礼,却是书中最为浓墨重彩的情节之一,篇幅占了该书的整整三回。
一个重孙辈的年轻媳妇,既不像贾母高居于家族最高精神领袖的地位,又不像王熙凤那样处于权力的核心位置,而且出身贫贱,娘家也绝对没有什么权势,甚至同胞兄弟秦钟想在贾府家塾蹭学,都要靠秦可卿花费心思走宝玉的路子,然而为什么死后却能享受如此隆重的葬礼呢!
看看后来去世的贾敬以及贾母,无论是辈分、地位还是影响,这可都是贾府中重量级、超重量级的人物啊,秦可卿如何能与他们相提并论?但他们葬礼的声势和排场,都比秦可卿小得多了去了。为什么会有这样巨大的反差,有如此明显的不合理之处呢?不仅许多研究者对此困惑不解,就连许多普通读者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对于秦可卿生前的平凡与死后的殊荣极不匹配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矛盾,一些人从书中找不到明确的解释和说明,于是便根据书中透露的一些蛛丝马迹,同时展开自己的想象,试图在书外找到合理的答案。
比如著名作家刘心武先生,便是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从秦可卿的身世研究起,认为秦可卿的原型,是康熙帝废太子胤礽以保密方式秘密寄养在曹家的一个女儿,所以她出身不但并不寒微,而且还是个公主级的人物,书中所谓育婴堂抱养的弃婴之说,只是为了遮人耳目而已。
刘心武先生在其“秦学”研究的著作中,发挥想象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太子胤礽将其在二废之时出生的一个女儿,趁太子府搬迁之际偷运出宫,由工部营僐郎转至贾府中寄养,长大后嫁给了宁府重孙辈的贾蓉为妻。因而刘心武先生的结论是,正因为秦可卿的真实身份是“公主”,而非从育婴堂抱养的弃婴,所以她的葬礼才来了那么多的王公贵族,甚至还有皇宫里面的大太监等等。[3]
与刘心武先生的原型说相类似,霍国玲先生在其《解析秦可卿》等著作中认为,秦可卿是雍正帝的皇后竺香玉的化身,秦可卿所隐射的是竺香玉进宫后当后的那段经历,正因为其真正身份是“皇后”,所以葬礼才那样极尽奢华。[4]
不过,刘心武先生和霍国玲先生所说的“原型”,均在清史中找不到那怕是一星半点的记载,基本上属于两人的主观臆想。
因而对于两人有关秦可卿的研究结论,红学界一直有两种相反的看法,赞同者有之,像周汝昌先生就力挺二位,但反对或怀疑的意见似乎占了大多数。
退一万步讲,就算作者在塑造秦可卿这个形象时,确实有一位或两位历史人物作原型,但文学常识告诉我们,生活中的原型仍然不能与书中的人物划等号,原型的经历、事迹和特点,并不能成为文学形象的经历、事迹和特点。
秦可卿既然是书中的人物形象,那对于她的所有评价,就都应该以文本为依据,而不能以原型为依据,更不能以没有任何历史记载的所谓原型为依据。
总之,秦可卿的葬礼究竟为什么如此隆重,读者从书中无法找到明确的说法或解释。作者对此没有透露任何直接的信息,在对葬礼整个过程的描写中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于是便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团,直到该书问世200年之后的今天,仍然让研究者感到十分困惑和不解。从书外所找到的任何原因和理由,都不能用来作为正当而合理的依据,于是这个谜便永远处于无解状态。
也有学者认为,作者之所以安排这样一个场面宏大、极度奢华的超级葬礼,是艺术构思上的一种需要,其目的和意义大致有如下几点:
一是给王熙凤展现管理方面的才能,提供一个十分重要的机会和平台;二是通过全方位表现如此豪华的葬礼,来反映贾家日常生活极度的奢靡;三是该葬礼已经超出了它本身的意义,而成为贾家复杂社会关系一次隆重的展示。然而不管怎么说,按秦可卿在书中的身份、地位,她确实是享受不起这样豪华的葬礼的。
既然前面说秦可卿的形象存在着不少内在的矛盾,那么,人们不禁要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会是什么呢?
从批书人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造成秦可卿形象出现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该书在创作、修改的过程中前后经历了不少反复。
作者最初似乎要把秦可卿塑造成一个淫妇的形象,或者至少要写出她“滥情”的一面,以便揭露宁府主子们生活的荒淫无耻,这从判词、判曲中看得很清楚。
但批书人之一的畸笏叟认为,用“史笔”写一位有原型的家族成员,不能完全照史实去写,尤其不该过分张扬其丑陋的一面,“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于是就“赦免”了她的罪孽,命作者“删去天香楼一节”。
这样一删之后,集中、直接而具体地描写秦可卿淫荡的场面消失了,秦可卿不再在书中有任何淫荡或滥情的行为。
但要改变作者最初对她的淫妇定位,光删掉“淫丧天香楼”一节还不够,还必须修改判词、判曲中对她的直接评价。
然而作者最后只“删去天香楼一节”,却没有相应地对判词、判曲作出修改,于是便造成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矛盾局面:
一方面,作者在判词、判曲中把秦可卿定位为淫妇,义正辞严、直截了当言地批判她,认为她“擅风情,秉月貌”,是引发贾家败落的根本性因素;另一方面,书中又把她描绘成贾府上下公认的贤女,不厌其烦地赞美其对上孝顺、对下慈爱,乃至临终时托梦给王熙凤,成为贾家唯一的“清醒的智者”。
这样改来改去,便使秦可卿同时具有淫妇和贤女两极对立的双重形象,用马瑞芳先生的话来说,成为一个“性格分裂、不合逻辑的怪胎”,让秦可卿成为《红楼梦》中最让人无法理解的一位人物。
其实,以作者所拥有的写作功力,即使对秦可卿的形象做大幅改动或重新定位,或者要写出其性格的复杂性,使其形象本身不存在明显的冲突,应该不会有多大的问题。
然而,似乎由于畸笏叟这样一搀和,而作者又仿佛并不完全同意畸笏叟的意见,可是又不得不按他的“命令”去删改,并且在删改时犹豫不决、藏头露尾,按下葫芦浮起瓢,于是便出现了破绽百出、前矛后盾而又难以自圆其说的结果,于是在书中留下一个明显的败笔。
如果畸笏叟有关修改的说法是真实的,那么根据书中现在呈现的诸多蛛丝马迹,我们可以做这样的一个推断,作者在未“删去天香楼一节”之前,是将秦可卿作为一个淫妇而写的,或者说要将她“滥情”的一面充分展现出来。
在他被迫接受畸笏叟的“命令”后,对这个人物形象的定位便随之发生了变化,要把她从“淫妇”变为“贤女”。而要做到这一点,光“删去天香楼一节”似乎还不够,还得再给她说些好话。
因而秦可卿死后贾府上下一致赞扬她的那段话,怎么看都显得十分抢眼和突兀,明显地游离于她的实际生活之外,有可能是作者为了改变她的形象,而在删改的同时打下的补丁。
总之,究竟要把秦可卿塑造成淫妇还是贤女,看来作者在内心里也充满着深深的矛盾。他虽然删掉了“淫丧天香楼”一节,却又留下了判词、判曲对秦可卿的地位,让她的形象处于内在分裂之中,给读者留下了诸多的疑问和困惑。
以作者的审美水准以及对作品的把握能力,不会看不出这样修改后,秦可卿的形象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会直接影响这个人物形象的完整性,但他并不为之所动,还是固执地将矛盾遗留了下来。
当然了,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这部书直到作者去世为止,一直没有完全最后定稿,而是出于反复的修改之中。只不过对于秦可卿形象的问题,他还没有完全考虑清楚,或者说考虑清楚了,却没有了来得及去做最后的完善,结果这个问题便遗留了下来,成为如今让无数红学家争论不休、莫衷一是的问题。
撇开作者以及读者的个人好恶,只从深化《红楼梦》主题思想的需要来评估,究竟是把秦可卿定位为“淫妇”好呢,还是修改为“贤女”好呢?如果只是揭露宁国府贾珍父子乱伦的问题,将秦可卿定位为“淫妇”也未尝不可,无论秦可卿是主动的,还是被迫的,也都能说得过去。
但如果像判词、判曲所认为的那样,认为秦可卿“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就有些言过其实了,这不过是“红颜祸水论”的翻版而已。
众所周知,贾府败亡的主要原因,应该是贾府主子们安享富贵、不思进取、寅吃卯粮、难以为继造成的,撇开那么多的大老爷们不说,让一个弱女子去承担败亡的责任,即使她有“淫妇”之嫌,也未免有失公平。
然而,如果把秦可卿定位为“贤女”又如何呢?这样写似乎也合情合理,并不会减弱《红楼梦》批判的锋芒。有关贾珍父子生活糜烂的问题,通过他们纠缠尤氏姐妹的情节也能够体现出来,不一定非得去写乱伦,将秦可卿扯进去。
假如作者完全删去书中有关秦可卿“淫乱”“滥情”的文字,把她作为一个“贤女”形象去塑造,而不是现在这样自相矛盾、不可理解,秦可卿的形象肯定会是比较成功的,而哪些一直萦绕在读者心头的疑问和困惑,也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