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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声乐 器乐 曲艺 广场舞比赛开始报名啦!

2021-06-15 01:09:19

 滕州市 声乐 器乐 曲艺 广场舞比赛开始报名啦!

比赛类别及比赛时间

广场舞比赛      10月22日

声乐比赛          10月23日

器乐比赛          10月24日

曲艺比赛          10月25日

主办 、承办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市文广新局、滕州广播影视总台、滕州日报社、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文化馆

比赛地点

滕州市龙泉广场



本次比赛是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广新局承办的官方性大型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哦~

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参赛选手,于10月17日17:00之前将报名信息选手姓名、年龄、联系电话、参赛类别、参赛作品、参赛人数发送至邮箱wgxjwys@163.com,发送报名信息时请在主题栏注明“xxx比赛”字样。

2、报名时间:截止10月17日17:00前。

3、抽签时间:

广场舞 10月19日上午9:00;

声乐    10月19日上午9:30;

器乐    10月19日上午10:00;

曲艺    10月19日上午10:30;

抽签地点:滕州市文化馆弘道公园分馆。

4、联系人:耿海翔、李爽

5、联系电话:5502118

评奖及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比赛规则


广场舞比赛规则

 

滕州市广场广场舞比赛于2017年10月22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充分体现赛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比赛规则如下:

一、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滕州范围内舞蹈队伍

  人员要求:不限年龄、不限性别、不限专业。

  参赛人数:人数16至30人的广场舞团队。

  曲目要求:曲目长度7分钟之内,参赛内容健康向上。

  舞蹈要求:不限舞种、自由发挥。

  报名要求:滕州范围内舞蹈队伍均可报名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备注:参赛团队中途不得替换或增加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减少人员,需提前上报大赛组委会并提交书面材料。上场比赛人数低于16人或多于30人按评分比例扣分。参赛队伍中,每增加一名男队员参赛,将增加0.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1分。

二、评分标准(10分制)

评分因素与分值:动作设计1分;动作完成7分;表现和团队精神2分。

    三、特殊情况处理

   参赛队员在遇到一下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表演并向评委反映,在问题解决后重做,在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要求将不被接受。

1、音乐播放错误。

2、由于音响设备而出现的音乐问题。

3、由于设备问题而出现的各种干扰。



声乐比赛规则

 

一、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分) 

2、歌唱表现力强,理解歌曲内涵,熟练把握到位。咬字清晰,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声音优美。(2分)  

3、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舞台表演得体,演唱感染力强,自然大方。(2分) 

     4、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2分) 

5、合唱队员遵守赛场纪律,进出有序,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有朝气,台风良好。(2分) 

二、评分规则: 

1、起评分8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 前三位选手演唱完毕后,评委初步统一为前三位选手打分,从第四位选手开始演唱完毕后公布前三位选手得分情况,第五名选手演唱完毕公布第四名选手的最后得分。



器乐比赛规则


参赛要求

(一)比赛形式

比赛以独奏为主,协奏为辅

(二)年龄、器乐分组

1、年龄分组

幼儿组:6以下

少儿组:7--11周岁

青少年组:12岁以上

2、器乐分组

键盘类(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巴杨等)

弦乐(提琴、胡琴等)

弹拨(古筝、扬琴、吉他等)

吹奏(长笛、竖笛、唢呐、笙、萧、竹笛等)

打击(鼓等)

比赛用钢琴由组委会提供,其他乐器选手自备。

(三)参赛范围

各镇街、市直各系统、社会各培训机构及全市身体健康、热爱演奏的艺术人才(含我市在外就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儿童组以各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参赛为主;青少年组以各镇街和市直各系统参赛为主。)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摒弃媚俗、低俗、庸俗,题材、风格不限,主题明确,取材新颖,音乐语汇丰富,服装、道具运用合理。

2、参赛作品表演时间2--6分钟,可以使用器乐及音响伴奏。音响伴奏由参赛方提供(建议以U盘的形式)。

3、鼓励原创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的,需向大赛组委会递交作品简介及编导人员简介。

(五)比赛顺序

选手上场顺序均通过抽签决定。

评奖及奖项设置

1、各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2、大赛设立辅导老师奖、原创作品奖、优秀组织奖;

3、器乐大赛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将被纳入滕州群众文化人才库中,优秀节目、团队优先推荐参加滕州市各大晚会。

(六)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

1、比赛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分数的平均值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得分相同,则取小数点后第三位数。

2、比赛主要以乐曲演奏的完整性、乐曲演奏的表现力、乐曲的理解力、乐曲的选用为评分标准。

具体的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曲目演奏的连贯性、完整性。(2分)

(2)身体与作品的融合度,对音乐的理解准确,表现力强。(2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演奏表演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当代人风采。(2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舞台效果好。(1分)




曲艺比赛规则

比赛内容及要求

1、参赛节目

内容积极向上,创新及传统经典节目均可。鼓励创新节目参与,节目时常不超过12分钟。

2、参赛种类

相声、评书、快板(数来宝、快板书)、鼓曲(京韵大鼓、梅花大鼓、北京琴书、单弦岔曲、河南坠子、西河大鼓等)

3、参赛选手

(1)具有一定的曲艺表演经验,年龄不限。

(2)除伴奏外,参赛节目不接受他人助演。

(3)相同参赛种类每位选手只能报送一个参赛节目。

奖项设置

比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并亮分的形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比赛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将被纳入滕州群众文化人才库中,优秀节目、团队优先推荐参加滕州市各大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