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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晴雯之死,说说晴雯这个人

2022-08-03 12:28:50

《红楼梦》读到第七十七回,回目标题是“俏丫鬟抱屈夭风流,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上半回这个“抱屈夭风流”的“俏丫鬟”就是晴雯。因为晴雯这个人物历来都被认为是《红楼梦》中较为重要的人物,所以,我们也需要专门用一篇短文来说说她。

晴雯在“又副钗”里非常重要,历来都说是“袭为钗副,晴为黛影”,认为她是林黛玉重要的替身之一(黛玉有很多替身),第五回宝玉在太虚幻境看的第一个“又副册”判词,就是晴雯的判词:

我深信“霁月难逢。彩云易散”是作者对晴雯这样的女子是平生难遇的惋惜,而“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是晴雯无法摆脱自身命运的叹息。“风流灵巧招人怨”是她的容貌、性格特色以及她人生失败的根源。

实际上,七十四回,当王夫人把晴雯叫到跟前一番严厉的盘问之后,晴雯已经预见了自己的未来,她因此被彻底吓坏了,尽管她用快速的临场反应,挡去了王夫人有可能立即到来的责难(比如说自己不是贴身服侍宝玉的人,比如说自己是老太太的人等),但她终归意识到风雨将至,她开始担心自己的未来,所以,自盘问之后,晴雯就病了,这个病,是“吓”出来的,它不是病补雀金裘的身体之病,而是对即将到来的未来深切担忧的“心病”。

“心病”无医可治,所以,第七十五、七十六回中秋聚会,湘云和黛玉联句时,宝玉不在场,因为“宝玉近因晴雯病势甚重,诸务无心”,注意,这里用了“甚重”两字,足见晴雯之病,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晴雯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恹恹弱息,如今现从炕上拉了下来,蓬头垢面,两个女人才架起来去了。王夫人吩咐,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好丫头们穿。

病况凶险,丝毫也不突兀,晴雯在担忧之下病势沉重,再自然不过,她的悲惨与她之前在宝玉这里享受到的宠爱成正比,她享受了多深沉的溺爱,就得承受多深重的灾难。

她是被架起来拉去的,并不是自己走出去的,相比之下,她比司棋的结局惨多了(但都是“惨”)。

宝玉宠爱她,是因为她“霁月难逢”,因为她“风流灵巧”,她这样美貌、直爽、干练、贴心,又精于女红的丫鬟实在难得,她承受这样的灾难,是因为她“身为下贱”,在等级森严的旧家庭里,她的命运是不可能由自己作主的,因为她是没有自由,不具备人权的。

我们可以在巴金先生的小说《家》中丫鬟鸣凤身上找到晴雯的影子,但晴雯的人物形象更为鲜明。

晴雯有“副小姐”的地位,甚至她在老太太的安排下,她自己也有了“准姨娘”的自觉,所以她获得了对坠儿等低等丫鬟的生杀之权(这无可厚非,她就是有这样的权利,就像王夫人对她有生杀大权一样),又因为宝玉素来对她的宠爱,所以她又有了“撕扇”的任性。

又或者,她在宝玉处获得的独一份的宠爱,正是因为她并没有与宝玉发生肉体上的关系,才导致宝玉对她另眼相看,而这种明确的“界线感”,使得宝玉更加宠爱她(得不到的才是最可珍爱的),这当然也使她留下了最大的遗憾。

但晴雯的坚守没有换来好的结果,直到最终香消玉殒,她仍抱着自己的单纯不放,这种单纯使她因为宝玉的过分宠爱而忽略了对自己未来的经营(这与黛玉不同,黛玉是知道未来需要经营,但却无力经营),这是晴雯的无知,也是她“身为下贱”的属性之一。

当她撕扇子时,她顺手撕掉了麝月的扇子,麝月可能不看重扇子,却一定会在意她在宝玉眼中的地位,由此,也必然在其他人面前“毁谤”她(麝月通常被认为是王夫人的人);当她不断提及别的丫鬟与宝玉肉体上的亲昵时,在别的丫鬟面前掐尖要强,别的丫鬟可能嘴上不说,心中对她的“毁谤”也是自然而然的;当她不断直爽地与老奶奶老婆婆们对抗时,她依仗的是宝玉的宠爱,却不明白这些老奶奶老婆婆随时都会在王夫人等当家人跟前“毁谤”她。

这些“毁谤”决定了她的未来,也要了她的性命。所谓“寿夭多因毁谤生”。

“单纯、直爽”固然是优点,但同时也是缺点;“纯洁”当然是美德,但也会“过洁世同嫌”。她生在人际关系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而且是大观园人际关系的“风口浪尖”之处――“怡红院”――之中,却丝毫没有思考和经营自己的人际关系。相比之下,袭人已经挣到了姨娘的部分待遇,那么,麝月呢,秋纹呢(如果茜雪不被赶走,也是一样的)?这些人,既是玩伴,同时也是潜在的“对手”啊!

(宝玉和他的大丫鬟)

晴雯单纯地认为只要宝玉珍爱她,自己未来的日子就不用担忧,当她明白“有人暗算了他”时,她立即发现,宝玉并不能最终决定她的未来,所以,她病了,一日重似一日,直到“水米不曾沾牙”,直到被架出怡红院,架出大观园……只能在多浑虫家里“在外间房内爬着。”

晴雯与香菱相似,都是“不记得家乡父母”的可怜之人。但晴雯有一个好处:顾念旧情,当她被赖大买下,并最终被贾母相中获得好的生活环境之后,她懂得分润给自己的亲人,就是她唯一的姑舅哥哥多浑虫(吴贵),所以说晴雯是“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于是,她获得了一个被逐出之后的“临时”安身之所,也是她的丧命之所,也有了最终于宝玉的“诀别”一面。

读宝玉与晴雯诀别这段文字,常常让人落泪。从宝玉侍奉晴雯喝茶,从他把有“油膻之气”且“略有茶意而已”的茶递给晴雯,到晴雯“如得了甘露一般,一气都灌下去了”,到晴雯自知命不久长,说“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再到剪下指甲,脱下内衣与宝玉交换,再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里包含的委屈与不甘,怎能不让人动容。

偏偏有评论家(比如欧丽娟)认为此处宝玉与晴雯的交往“涉淫”,是“私相授受”,是之前有淫邪的念头,才会有这样的动作,因此需要批判。

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赞成这样的评论的,抱屈就是抱屈,我们不用再去深挖思想根源,再去“诛心”!我就是单纯地认为晴雯抱屈,并且赞成她这样做,认为她直爽,有担当,敢想敢做!是真性情,宝玉爱不爱她,放在一边,她是爱宝玉的,并且,她此时已知大限将至,这也是她放下所有的负担之后的、最终的倔强!

没有多久,晴雯就夭折了(她是未成年的,实际上,宝玉也是未成年的)。

(欧丽娟和她的《大观红楼》)

倒是欧丽娟对晴雯的性格总结,基本上是准确的:

在这样的性格特质下,晴雯的人生早已定型,因为“性格决定命运”,但晴雯之所以有这样的结局,最终仍然是因为她是个“身为下贱”的人,这四个字,是她最准确的人生考语,在那个时代,人是不平等的!

人怎么可能是平等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