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解读:他们只是一味地聚集在一起吃喝享乐,当钱粮缺少之时,则下山打劫一番。虽然他们打劫的对象往往是那些“不义之财”,似乎这样也很正当。但是仔细想想,那次打劫不是充满血腥的暴力行为,纵使他们有多么恨之入骨,但生命如此一文不值?他们视他人生命为儿戏,这样的内心看起来实则可怕!
宋江及其弟兄的人格特征充分显示出了其个人中心主义、追求个人利益而无视道德良知的价值取向性。他们人格特征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义气”。
所谓“义”,是一种很明显地在江湖游民中生长出来并不断发展的江湖文化。它在《水浒传》中包含了多种含义:正义的一面、团结合作的一面、江湖义气等。在本文认为,《水浒传》更倾向于第三种――“义”。它们遵循的是“义兄义弟”、“讲义气”等等不成文的规则。《水浒传》中一个重要的例子就是:第59回中“晁天王曾头市中箭”晁盖带领弟兄们攻打曾头市,在激战中晁盖被一箭“正射在面颊上”。最终死去,宋江为了给晁天王报仇,许诺谁捉住史文恭谁就是山寨之主。进而要发誓拿下曾头市。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宋江派吴用和李逵去赚取“大名府第一等长者“卢俊义。借卢俊义的声望以显示梁山的实力。当陷卢俊义于不义之时,就攻打大名府。结果是“横尸遍地”。宋江为此了不惜牺牲兄弟的性命而为卢俊义一人,江湖文化中当然就被奉为“大义”。因为对于江湖义气,他们更讲究交情,不讲究是非问题,不管社会和他人。但回过来想,其中有多少性命无辜地消失……。像宋江这样的还有柴进等人,都是以“仗义疏财”而闻名。由此,在宋江、柴进等人身边就聚集了大量的江湖好汉。可见,这样的金钱利益有多么大的驱动力!
《水浒传》中对李逵这个人物的塑造很成功,充分展现了一个鲁莽之人的行为和性格特点。李逵作战不能说不勇敢,在冲锋陷阵时表现得十分勇猛,可以说为梁山事业的发展壮大也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也要看到,李逵的做法与他人不同,他经常是不分敌我,不分青红皂白地用板斧一路砍过去,此举固然对敌人的杀伤力不小,但在毫无目标的板斧之下也增加了许多无辜的冤魂啊?这在江州劫法场一节表现得特别明显。好在宋江能够尽量约束他不致于让这种草菅人命的嗜血秉性随意施展。不过,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将其流氓习气和嗜血秉性说成是天真可爱的,毕竟这与善良人性的距离实在太远。小蟊贼李鬼固然可恨,但李逵将他腿上的肉割下来烧着吃的时候,这很难让人产生一种惩恶扬善的满足感。而是“人吃人”的原始社会。
李逵的所作所为当然主要是他的性格使然:率性、鲁莽。但不能不看到这样的现实:李逵“滥杀无辜”时的痛快和狂妄,也是周围人心中不满的一种发泄。李逵的行为有时虽然得到了宋江等人的制止,但这绝不是仁慈、善心的表现,而是出于他们的小集团的利益,出于宋江等人个人本位主义的思想的表现。更让人不耻的是,宋江等人为了赚取秦明上山,放了把火烧了青州城外几百户人家,有多少人无辜死去。这里,宋江完全是为了私人利益而舍弃百姓生命。
而第十五回的“吴用智取生辰纲”,晁盖他们所得的财物又是不是“杀富济贫”了呢?答案是没有,虽然他们口口声称这些东西是“不义之财”,但后果怎样,吴用道出了其中的事情:“(吴用)......,如今要你去商议,聚几个好汉向山凹僻静去处取此不义之财,大家图个一世快活……。”原来,这些金银财宝都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供他们吃喝玩乐了。可见,他们本质上是自私自利的一群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劫取金银,真可谓无恶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