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成就未来 艺术点亮人生
给孩子一个提醒:
艺术素质测评与中高考挂钩了
给孩子一份支持: 艺术素质测评进入学生档案,为升学考学增加砝码
给孩子一本证书: 这不仅仅是你能力的证明,更是影响孩子一生的荣誉
2015年起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三个文件精神,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 少年传媒学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 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 "。针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教育的不同需求,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 少年传媒学院组织专家先后编辑了声乐、器乐、舞蹈、语言、美术书法、模特表演、武术、音乐素养等八大门类的测评大纲,出版了《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项目手册》,既强调中小学生基础教育的普及性,又兼顾艺术教育的专业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测评科目
(一)声乐类: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长调、少儿歌唱。
(二)器乐类:
1. 键盘乐器类:钢琴、电子琴(单、双排键)、手风琴等。
2. 西洋管弦乐器类: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大管(巴松管)、长号、小号、大号、圆号、次中音号、竖琴、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电吉它、电贝司、小鼓、定音鼓及打击乐器、木琴及马林巴琴等。
3. 民族管弦乐器类:竹笛、笙、唢呐、管子、巴乌、葫芦丝、琵琶、扬琴、 柳琴、月琴、古筝、古琴、中阮、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击乐器等。
(三)舞蹈类:
中国舞、拉丁舞、少儿舞蹈、芭蕾舞、国际标准舞、街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四)模特表演类:
T 台模特、形体礼仪、平面模特。
(五)语言类:
1. 表演(普通话、朗诵、播音主持、小品等)。
2. 英语测评等。
(六)美术书法类:
1. 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等。
2. 西画:素描、速写、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等。
3. 动漫。
4. 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等。
(七)武术类:
中华武术、跆拳道、散打、空手道、太极拳等。
(八)音乐素养:
包括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等。
测评对象
具有声乐、器乐、舞蹈、语言(包括英语)、美术书法、武术等艺术特长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测评内容及要求
所有测评专业项目自选与基本功测试交替进行,首先考核填报项目,然后测试基本功。(基本功测试当场随机抽签)。每个考生表演自备节目和基本功测试的时间为3分钟。
【声乐类】:
考生按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表演,测评师可以指定加试第二首),时间限3分钟。
【器乐类】:
考生按自已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表演,测评师可以指定加试第二首),时间限3分钟,考生必须演奏完整乐曲,考生可自行编排自已的乐曲。器乐类测试现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扬琴、古筝,其它乐器自备。
【舞蹈类】:
1. 单独考生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由测评师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限时4分钟。
2. 同级别小组形式(30人以内)考生必须准备胸卡或腰牌,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由测评师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限时15分钟。
【语言类】:
考生自备不同风格的作品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由测评师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限时4分钟。
【美术书法类】:
考生须现场完成作品,测评师现场监考作品是否独立完成,根据各专业限时1-3小时。基本功测试:按测评师要求进行。书画类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武术类】:
考生与测评师一对一、二对二等形式进行测评,限时3分钟。内容为自由靶和体能测试两个内容。
【音乐素养】:
现场笔试,限时60-90分钟。
评委及评审方法
每组评审由2名或2名以上评委组成,特长生成绩分为一至十级,每级三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艺术特长成绩在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4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测评结束,各测评中心办公室将考生资料上传至全国测评中心,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官方微信查询,测评证书将在考生测评后15个工作日后发放。
报名事宜
1. 报考对象:
具有声乐、器乐、舞蹈、语言(包括英语)、美术书法、武术等艺术特长的在校学生及广大艺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 报名流程:
(1)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因填写不完全或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同时交纳报名费、考试费、综合服务费,并交同一底片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请提前在相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科目、等级等信息(连同上一次测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背面)。
(2) 办完报名手续后,因故未能参加测评的考生,可在发放证书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及收费票据办理退还测评费(不退报名费)。
(3) 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哪个级别,只准考哪个级别,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
(4) 初次参加测评的考生(初级1-3级可以直接越级自由报考),直接报考4级以上者按跳级处理。书画类跳级以考高估底的形式评审。
3. 填写报名表要求:
(1) 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 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 如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确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报名方式:
在所在地测评中心、测评点进行报名。
测评
1. 测评时间:
各测评中心办公室报考总人数达到100人时,可组织一次测评考试,各测评中心须将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上报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全国测评工作委员会将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2. 测评要求:
(1) 所有参加测评者必须背谱。
(2) 参加测评的考生根据专业不同,应准备音阶、练习曲(练声曲)、乐曲三部分的曲目,参加测评者应准备二首曲目或作品。
(3) 跳级考生需准备所报级别的曲目和前一级别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测评证书的发放
1.考试结束后,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证书。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考试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到各测评中心办公室或报名点领取评审表和证书,缺考、未通过者没有证书,对考试不合格者(未通过)只发给由测评师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领取评审表,没有准考证不能领取评审表,同时可凭准考证及收费票据退还证书费。
2. 考生获得的证书是考生学习艺术过程的记录与鉴定,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 考生在拿到特长生测评证书时可以在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或通过手机添加官方公众微信平台: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在线查询,验证真伪。
4. 如发现证书打印有误,请在发证后20日之内上报所在地测评办公室,由全国工作委员会补发。
证书样式
联系人: 吴老师 谢老师
电话:18007959383(吴老师)
13677950975(谢老师)